是“回”来了。
很好。
果然不出我自己所料,
我又不知觉地让这个无人浏览的blog自生自灭了...
这个blog的主人不是什么大人物,大明星,大伟人,大美人;
生活没有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,
不用为了冲人气,喂粉丝,赚外快;
所以就没有理由要无时无刻都想着更新了。
你看,
人一开始懒惰,藉口就特别多。
不用讲酱多,真的只是懒,
反正blog不blog都没有怎样的啦,
就继续懒咯!
不过,最近写blog的OHM又回来了!
那天收拾房间时(严格来说,是收拾房间里的一格抽屉罢了)无意中发现我在大学时的日记!
my god..我做莫完全没有记忆自己有写日记的习惯的...
讲过了嘛,我是很懒的人,
哪里还会花时间纪录每天发生的事啦!
但是看清楚一点我的日记,
不是没有可能的,
与其说日记,不如说“日句”更贴切!
因为我每天记录的事情,都是3行字罢了。
就那么3句,就完了!
所以我的日记只有几张纸罢了。
很少咩?
都讲了我不是什么大人物,大明星,大伟人,大美人;
生活没有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,
不用为了冲人气,喂粉丝,赚外快咯,
哪里还要写酱多!
话说回来,大部份人应该都会有酱的习惯,
不管是不是在打扫或者刚好不小心从橱里掉下来(有时东西就是不懂做莫会酱多),只要找回一些日记或小时候的纪念册,
就会忍不住坐下来,慢慢翻,慢慢看,慢慢回忆,慢慢回味...
写日记就是给人日后慢慢回味,
要不然,谁会整天故意去记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喔,
头脑的storage都没有酱多space啦。
所以,一面读回旧时的日记,就会一面回忆当时的情形,
而我真的很庆幸自己当初就算再懒,也愿意每天挥笔写下两三句,
要不然,以我那可以媲美鸵鸟头脑size的人脑,要回想时真的很吃力,一片空白,
我接受不到自己blank blank底的回忆咯。。
如果人生中发生的都是(我再重复一次ha)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的话,
就算不记录,要忘记也很难吧,
但是我不是嘛,生活都是芝麻绿豆小事,不要讲隔天,早上吃过什么我晚上就很可能会忘记了,
不写下来哪里可以!
当然我不是真的每天去纪录吃过什么啦,打个比如jek。
而有时候即使只是小事,多年以后再回想,
说不定还是会忍不住牵动嘴角。。。
所以!现在开始!
我又要努力不让这里发霉了!(原谅我这是“第5738次”这么讲了)
努力不懈!向他学习!
(就算再辛苦!也要努力攀爬到进去为止!!薯条兄!我来了!!)
但愿以后我是可以很回味的重温我现在写的优质幼稚文章,
而不是看到自己都起鸡皮疙瘩“做莫我当时会写酱lame的东西的~~?!!”(我已经尽量不幼稚了)。。
话说,
以上照片中那堆毛茸茸的东西,是这位“眼不见为净”的仁兄~ 友情客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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