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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“回”来了。

 

很好。

果然不出我自己所料,

我又不知觉地让这个无人浏览的blog自生自灭了...

这个blog的主人不是什么大人物,大明星,大伟人,大美人;

生活没有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,

不用为了冲人气,喂粉丝,赚外快;

所以就没有理由要无时无刻都想着更新了。

 

你看,

人一开始懒惰,藉口就特别多。

 

不用讲酱多,真的只是懒,

反正blog不blog都没有怎样的啦,

就继续懒咯!

 

不过,最近写blog的OHM又回来了!

那天收拾房间时(严格来说,是收拾房间里的一格抽屉罢了)无意中发现我在大学时的日记!

my god..我做莫完全没有记忆自己有写日记的习惯的...

讲过了嘛,我是很懒的人,

哪里还会花时间纪录每天发生的事啦!

但是看清楚一点我的日记,

不是没有可能的,

与其说日记,不如说“日句”更贴切!

因为我每天记录的事情,都是3行字罢了。

就那么3句,就完了!

所以我的日记只有几张纸罢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很少咩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都讲了我不是什么大人物,大明星,大伟人,大美人;

生活没有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,

不用为了冲人气,喂粉丝,赚外快咯,

哪里还要写酱多!

 

话说回来,大部份人应该都会有酱的习惯,

不管是不是在打扫或者刚好不小心从橱里掉下来(有时东西就是不懂做莫会酱多),只要找回一些日记或小时候的纪念册,

就会忍不住坐下来,慢慢翻,慢慢看,慢慢回忆,慢慢回味...

写日记就是给人日后慢慢回味,

要不然,谁会整天故意去记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喔,

头脑的storage都没有酱多space啦。

 

所以,一面读回旧时的日记,就会一面回忆当时的情形,

而我真的很庆幸自己当初就算再懒,也愿意每天挥笔写下两三句,

要不然,以我那可以媲美鸵鸟头脑size的人脑,要回想时真的很吃力,一片空白,

我接受不到自己blank blank底的回忆咯。。

如果人生中发生的都是(我再重复一次ha)高潮迭起,天花乱坠,轰轰烈烈,惊天地泣鬼神,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情节的话,

就算不记录,要忘记也很难吧,

但是我不是嘛,生活都是芝麻绿豆小事,不要讲隔天,早上吃过什么我晚上就很可能会忘记了,

不写下来哪里可以!

当然我不是真的每天去纪录吃过什么啦,打个比如jek。

而有时候即使只是小事,多年以后再回想,

说不定还是会忍不住牵动嘴角。。。

 

所以!现在开始!

我又要努力不让这里发霉了!(原谅我这是“第5738次”这么讲了)

努力不懈!向他学习!

DSC_1661.jpg  

(就算再辛苦!也要努力攀爬到进去为止!!薯条兄!我来了!!)

 

但愿以后我是可以很回味的重温我现在写的优质幼稚文章,

而不是看到自己都起鸡皮疙瘩“做莫我当时会写酱lame的东西的~~?!!”(我已经尽量不幼稚了)。。

 

 

话说,

以上照片中那堆毛茸茸的东西,是这位“眼不见为净”的仁兄~ 友情客串!

DSC_1416.jpg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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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chacha9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